党的十八大以来,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良序总体形成——
建“四梁八柱”:
《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等一系列制度规划构建起依法治省的“四梁八柱”,推动依法治省始终在正确的方向和轨道上不断深入推进。
抓“关键少数”: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是抓住了推进法治建设的“牛鼻子”——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省委一以贯之的判断和举措。
促“广大多数”:
只有尊法守法成为社会大众的共同追求,法治建设才会有坚实基础,我省坚持把夯实基层打牢基础作为依法治省重中之重。
对新村聚居点自管委以法律的形式予以了确认、理顺了新村聚居点内复杂的产权和管理主体之间关系……在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7月20日,《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该条例的制定是对新农村建设立法的有益探索,使我省新农村建设立法走在全国前列。“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灾区干部群众从探索自建委、自管委,到立法规范新村聚居点建设的不断实践,取得了瞩目成绩,也折射了法治四川进程的变迁。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切实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全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总体形成,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四川样本。
引领
构建“四梁八柱”,抓住“关键少数”牛鼻子,依法治省蹄疾步稳
“三期叠加”下经济亟待转型加速,芦山强烈地震后灾区盼重建振兴,政治生态遭受严重破坏后的恶劣影响不可低估……近年来,四川经历着多重困难。
“实现四川长治久安,加强法治建设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紧迫而重要。”面对重重困难,省委清醒意识到,没有法治的保障,社会稳定就没有根基,改革发展也难以顺利推进。
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省委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蹄疾而步稳——
2013年,制定《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从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等方面对法治四川建设做出总体规划。
2014年,省委作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为四川落实中央依法治国方略提供行动指南。
2015年出台依法治省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评估办法,成为检验依法治省落地落实情况的“度量衡”。
一系列制度规划构建起依法治省的“四梁八柱”,推动依法治省始终在正确的方向和轨道上不断深入推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评价道,“四川的法治实践走在了全国前列”。
法之贵,在于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是抓住了推进法治建设的“牛鼻子”——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省委一以贯之的判断和举措。
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实的意见》,对领导干部作出16条刚性规定,用法治为权力划出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强化“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我省探索实施了法治档案、年度述法、会前学法等制度,提升其依法治理的能力,促使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目前,会前学法成为政府常务会议的“必修课”,这一“必修课”已覆盖全省三级政府。
发挥考评的“指挥棒”作用,我省固化法治暗访、年度考核、第三方评估以及碰硬约谈排序靠后市(州)相关负责人等工作抓手,一层一层传导压力,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落实。
被约谈后,川北某市召开三次全市性会议推动法治工作落地;某民族自治州随即调整了依法治理工作分管领导,并严肃约谈8个单位、立下整改“军令状”。
浸润
尊法学法守法逐渐成为社会大众的行动自觉,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川A3X5B6,遇抱小孩的男子与行人,进行礼让,点个赞。”近日,成都交警“蓉e行”交通众治公益联盟平台上收到一条特殊的市民“举报”,内容不是交通违法行为,而是表扬礼让行人的司机。
自今年6月成都开展“车让人”专项治理行动以来,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行人之风深入人心。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尊法守法成为社会大众的共同追求,法治建设才会有坚实基础。省委坚持把夯实基层打牢基础作为依法治省重中之重,推动基层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厉行法治,普法须先行。我省创新开展“法律七进”工作,分门别类制定行动纲要、实施方案、普法大纲和普法读物,对“进什么、怎么进、谁来进、如何评”作出明确规定,真正实现“进得去、落得下、见实效”。
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全省孕育出了一大批由退休干部、骨干农民、村组干部等组成的基层“法律明白人”。在资阳市乐至县,孔雀乡村民唐朝银经常向“法律明白人”秦祖方咨询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法可以走遍天下,遇到纠纷也硬气。”唐朝银说。
普法、学法是为了更好尊法、用法。
江安县麻衣村安居房竣工时,如何分配一时成为难题。在镇党委干部的具体指导下,村里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全体村民会议民主协商,确定了“一次抓阄选号、二次抓阄选房”方案。分完房,群众心服口服。
如今,有事“上会”讨论,不仅是党政领导干部的共识,也逐步成为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思维定式。省依法治省办负责人认为,法治对基层治理的引导和对群众的思想浸润,大幅提升了群众民主法治意识。
以制定实施村(居)规民约为重点,建立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治理体制;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构建“一核多元、合作共治”共建共享治理体系……在全省各地,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如火如荼。
在高原藏区,省委把依法治藏作为解决藏区社会突出问题的根本之举,坚决维护法治权威,把藏区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甘孜、阿坝等地加强寺庙依法整治和规范管理,广泛开展“爱国守法感恩”主题教育,“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成为广泛共识,四川藏区发生着根本性历史性变化。
大小凉山彝区以现代文明理念荡涤陋俗陋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节俭致富、勤劳致富、合法致富观念。雷波县雷池乡马木村村民巫日坡扳起指头算了一下,村里原本有40个小伙子,因为当地婚嫁高额礼金之风而不敢轻易谈论婚事,如今县里出台了厉行节约的新规,为年轻人带来福音。
厉行
始终将群众获得感作为法治四川建设落脚点,让“公平正义”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产品”
行政诉讼案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为“民告官”案。但在过去,告“官”不见“官”的问题长期存在。坐在被告席的往往是律师或一般工作人员,久而久之难免会使群众对法庭乃至法律的尊严产生疑虑。
为改变这一现状,我省着力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的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不足5%上升到了2016年的45.2%。
随着这组数据变化的是我省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省依法治省办负责人认为,建设法治四川,必须始终将群众获得感作为落脚点、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司法为民、执法为民不动摇,让人民群众收获满满的法治力量。
筑牢公正司法的底线。我省着力推进14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其中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诉非衔接”、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等改革在全国推广。各地司法机关积极推动多项改革探索,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司法公正公开、效率作风的满意度从2013年的80%上升到2016年的90%。“公平正义”逐步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产品”。
百姓的法治获得感还来自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一系列举措。
四川将依法执政作为依法治省的首要任务,对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职尽责作出工作规范,对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做出实施性制度安排。
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让百姓在依法行政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省通过完善执法程序、统一裁量基准等保障规范执法;通过严格执法裁决、落实执法责任等深化公正执法;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执法信息等强化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在依法行政中,突出服务便民给群众带来的获得感,让群众尽享“放管服”改革的红利。我省坚持权力做“减法”、服务做“加法”、发展做“乘法”,推动行政管理权力向基层下移,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比重调整为1:7:92。现在,四川已成为全国保留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招商引资环境不断优化。
如今,无论行走在城市还是乡间,四川处处洋溢着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法治力量在蜀中大地涌动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