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4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映主持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精神;集中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办教育促进法》《工会法》实施情况、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等各项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和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李映指出,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党的领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更好地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坚定落实市委作风建设基本要求,争当新发展阶段的积极引领者、新发展理念的坚定贯彻者、新发展格局的倾力建设者、高质量发展的担当促进者。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开展调查研究,全力推动“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紧扣市委干部队伍建设安排,及时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实现市委人事意图,依法开展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述职。要依法依规履职,熟练掌握行权履职所必备的法律法规,依法参加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和活动,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其他有关程序性规定,结合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民生实事我监督”“乡村振兴我出力”三大行动,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准确汇报、提出建议、督促解决。要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影响、动员、带领人民踊跃投身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巴中的伟大实践中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秘书长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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